到了退休年龄医保不够20年怎么办
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建立个人账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两种缴纳方式
退休时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主要有两种缴纳方式:一是职工一次性补缴医保至最低年限标准,二是退休后仍然每月按时缴纳。前者资金压力较大、后者容易漏缴、断缴。
医保断缴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超过2个月,当月就有可能无法享受医保待遇,这是需要格外关注的问题。
当然,不论哪一种,个人医保账户每个月都会有医疗金返还。具体返还多少钱,每个地方是不一样的。
有的地方是固定金额,比如北京规定60周岁~70周岁,每月返还97元;70周岁以上每月返还107元;有的是根据社保缴费基准浮动,年龄不同、比例不同,大多数在一二百块钱。
返还金额只能在参保地使用
社会保障卡有两个账户:
1、金融账户,激活之后可以当作储蓄卡,全国范围内都可以取现退休养老金。
2、个人医保账户,用来存放医疗返还余额,大部分地区这笔钱是不能取现的,只能在参保地医院看病或者药店买药。
另外,退休职工享受医疗待遇只能在参保地,在异地生活的退休职工需要特别的注意,毕竟生病涉及的费用往往比较高。
继续缴纳医保的必要性
我们知道,社保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强制性险种,二者原则上要求同时缴纳,但又有些许不同。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领取退休金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社保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而职工要想退休之后终生享受医保待遇,15年是远远不够的。
正常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可以终生享受医保待遇。当然,有些地区条件会高一些,要求男满30年、女满25年。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职工社保缴纳年限刚达到15年下限,距离终身享受医保待遇的年限要求差很多,则需要继续缴纳医保。
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