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展历史(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
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经济困难和人口低谷时期过去后,中国政府更加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并提出了降低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的目标。
1962年末,卫生部妇幼卫生司设立了计划生育处,具体负责管理全国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
1964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时任国务院秘书长的周鑫荣兼任该委员会的主任。
196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生育专业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国的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工作。
1968年11月,国务院计划生育委员会被撤销,计划生育工作仍由卫生部承担。
1973年7月,面对人口过快增长的严重压力,国务院成立了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华国锋、吴桂贤、陈慕华曾先后兼任该领导小组的组长。而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机构,依然由卫生部代管。
1981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并将其正式纳入政府序列,成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陈慕华以副总理的身份兼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