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文号编制规定
公文文号是指为了较早标识公文而编定的由数字、字母、符号组成的一串代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文文号分为以下几类:
1. 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正式文件:以机关代字+文件字号+年份(或代号)+序号的形式编制,例如“京府发〔2019〕15号”。
2.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正式文件:以机关代字+文件字号+年份(或代号)+序号+字第X号的形式编制,例如“渝法行字[2020]001号”。
3. 国家机关内部文件:以机关代字+文件字号+年份(或代号)+序号+字第X号的形式编制,例如“中办发[2019]15号”。
4. 其他单位的公文:以机关代字+文件字号+年份(或代号)+序号的形式编制,例如“教外函[2018]48号”。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单位的编制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具体应参照当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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