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者类型
从消费需求的角度看,企业在市场上面临的竞争者可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愿望竞争者 愿望竞争者是指提供不同产品、满足不向消费欲望的竞争者。消费者的欲望在同一时刻是多方面的,但很难同时满足,但此时只能满足其中一个需要,由此形成不同产品的竞争。如消费者收入增加,为改善生活,可以购买家庭耐用消费品,也可装修住宅,也可外出旅游等等,出现了许多不同的欲望,但从财力、时间来说,消费者只能选择其力所能及的项目,作为这一时期的欲望目标。
2.属类竞争者 同类竞争者是指满足同—消费欲望的不同产品之间的可替代性,是消费者在决定需要的类型之后出现的次一级竞争,也称平行竞争。比如一个普通消费者打算通过某种形式来解决上下班的交通问题,是购买一辆自行车呢,还是购买一辆助力车呢?二者在满足交通需要上是可以相互替代的,这些产品就是相关产品,那么提供交通服务的各个企业之间就在这一部分市场上形成了竞争关系,互为平行竞争者。
3.产品形式竞争者 产品形式竞争者是指满足同一消费欲望的同类产品的不同产品形式之间的竞争。消费者在决定了需要的属类产品之后,还必须决定购买何种产品。比如在购买电视机时,是买32寸的呢,还是买37寸的呢?那么提供种类相同,但质量、型号、包装等有所不同的产品的各个企业就在这—部分市场上形成了竞争关系,互为产品形式竞争者。
4.品牌竞争者 品牌竞争者是指满足同一消费欲望的同种产品形式但不同品牌之间的竞争。比如一个消货者购买一款手机时,是购买摩托罗拉呢.还是购买诺基亚呢?那么提供种类相同,但牌子不同的知名企业之间就在这一部分市场上形成了竞争关系.互为品牌竞争者。 企业要成功,必须在满足消费者欲望与需要方面比竞争对手做得更好。企业的营销系统总是被一群竞争者包围和影响着。所以,企业必须加强对竞争者的研究,只有知己知彼、扬长避短,才能在消费者心目中强有力地确定其所提***品的地位,以获得战略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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